2026-06-26 17:36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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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6月26日,国桥律所破产清算业务部组织培训学习活动,这也是国桥律所搬到新址后的第一次学习活动,此次培训,由破产清算业务部部长张钧辉律师担任主讲人。

张钧辉律师通过一个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的经典案例,以最高人民法院(2020)最高法民再296号案为视角,深入探讨破产管理人撤销权的行使规则。

这个案件历经一审、二审、再审三个程序,最终最高人民法院推翻了一、二审判决,其核心争议在于:“借新还旧”中的新设担保是否属于《企业破产法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可撤销行为?这个案件不仅涉及破产撤销权的具体适用,更折射出破产法立法精神、司法解释方法以及管理人履职边界等多重问题,极具实务指导价值。




本次培训以案释法、以案实操,精准贴合破产案件办理痛点、难点,有效提升了团队处理破产清算案件的专业能力与实操水平。
撰稿 | 于霞
审核 | 刘瑜凡
签发 | 周志远